2025年房屋稅與地價稅新制重點整理
2025年房屋稅與地價稅新制重點整理
根據財政部公告,自113年7月1日起,房屋稅與地價稅的自住優惠稅率有以下重要調整,並將於114年進一步強化:
1. 自住定義
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設籍於該房屋,或直系親屬設籍。
2. 房屋稅申報與稅單開立時點
2/28 前登記:稅單開給買方(新權人),寄送至契稅申報書填寫的房屋座落地地址。
3/1 後登記:稅單開給賣方(原權人),寄送至原有通訊地址。
3. 自住房屋稅率
單一自住房屋:全國僅 1 間房子,且現值低於各縣市標準,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同戶籍,稅率 1%
新北市:2,350,500 元
桃園市:1,777,400 元
台北市:2,573,300 元
全國 3 戶以內: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同戶籍,或直系親屬設籍,稅率 1.2%
4. 自住房屋稅申請期限
3/22 前需提交申請書:各縣市申請書格式不同,需留意當地規定,以免影響自住稅率適用。
5. 非自住累進稅率
◉ 直轄市
2 戶內:3.2%
3~4 戶:3.8%
5~6 戶:4.2%
7 戶以上:4.8%
◉ 營業用:3%
◉ 非住非營:2%
◉ 非直轄市
1 戶:2.6%
2~4 戶:3.2%
5~6 戶:3.8%
7 戶以上:4.8%
◉ 營業用:3%
◉ 非住非營:2%
6. 地價稅申報與稅單開立時點
8/31 前登記:稅單開買方(新權人)。
9/1 後登記:稅單開賣方(原權人)。
7. 自用地價稅率
符合自住條件的土地,需在 9/22 前提出申請,各縣市的申請書可能有所不同。
新北市、台北市、桃園市:房屋稅自住與地價稅自用可一併申請。這些新制規範將影響房屋與土地持有成本,特別是房屋稅 2.0 差別稅率上路後,更需留意申報時程與戶籍狀態。